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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 2009|回复: 8

删帖子也得给个理由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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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0 12:4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知道我问的问题很弱,但什么都不说就删掉(连短信都没一个),难道就是这里的治版方针?
发表于 2006-7-10 12:5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先看下这个:http://www.mgcn.com/bbs/showthread.php?t=22281 (注意我回复的日期~)

再看下这个:http://www.mgcn.com/bbs/showthread.php?t=223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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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0 13:01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的帖子只是换到了合适的区去了

我们有专门的VR讨论区

我和模拟器就是斑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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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7-10 14:3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错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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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0 14:50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只有违规帖我们才会做出删除处理~

楼主是新人可以先熟悉下总部的环境~~~

另:自动通知会员的功能貌似总部不具备……

看来以后真的要手动通知当事人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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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2 13:15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模拟器]另:自动通知会员的功能貌似总部不具备……

看来以后真的要手动通知当事人了~

自己动手,丰衣足食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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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4 19:2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模拟器]只有违规帖我们才会做出删除处理~

楼主是新人可以先熟悉下总部的环境~~~

另:自动通知会员的功能貌似总部不具备……

看来以后真的要手动通知当事人了~

支持模拟器~~应该像以前的死囚一样,不管是删除还是移动,都应该发短信通知当事人的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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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4 19:28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巴布豆]支持模拟器~~应该像以前的死囚一样,不管是删除还是移动,都应该发短信通知当事人的~

已经开始施行了~

为了防止合并后的主题被排在后面我还会在原帖中再次提醒楼主~(主要目的是把帖子顶起来~~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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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7-14 20:3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以后我也会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运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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