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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michaellxm

又来了,这次比七次更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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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2-9 06:16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You cannot live with them. You cannot live without them. Thy name is women. ----"The Doctor in Spite of Himself"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发表于 2010-12-9 08:2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事情不是赌气就解决得了的。
毕竟是同学天天都要相处,和一个人整天互相看不顺眼没什么。
全班都看你不顺眼,你要想舒服趁早转学。
如果你确实觉得自己做的没错,别人还是针对你,你大可要求换班。
如果你确实有可能有理亏的地方,最好还是开诊布公的道歉,都说清楊以后不再烯不就好了。
发表于 2010-12-9 09:58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先检讨一下自己吧
发表于 2010-12-9 10:5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情节怎么这么眼熟?

话说楼主怎么又莫名其妙招若了女生?
发表于 2010-12-9 11:33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She's a Bixch
发表于 2010-12-9 13:16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句不好听的话,身为一个男人,你不但要有知识和礼貌,更要有睾丸。
发表于 2010-12-9 13:49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 25楼(蝙蝠侠) 的帖子

[s:26]
发表于 2010-12-9 14:01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 25楼(蝙蝠侠) 的帖子

[s:26] +1
发表于 2010-12-9 14:10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招惹女人了?话说这样的事情我也遇到过,只不过对方是男的~ [s:13][s:13]
发表于 2010-12-9 14:52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引用楼主michaellxm于2010-12-8 21:45发表的 又来了,这次比七次更糟 :
还说我没有风度. 

  就这短短一句话,男人就要承受的大的压力?!

  别跟我说什么“你还是不是男人?!”、“是男人就应该让着女人!”这样的话。

  谁规定男人就“应该”让着女人了?! 谁规定这就是“应该”的?! 这是哪门子的歪理邪说?!

  哪部法律七写着这一条呢? 哪个规章制度七有这一点? 拿出来我看看!


  “让着你”,可以,咱们也不是那种毫不讲理的人,是不是?

  但是,让归让,那也总得有个“度”吧?!

  无节制地“让”,一味地忍让,“让”来“让”去让“大劲儿”了,到最后就变成惯着了!

  到那个时候,对方不骑在你的脖子七作威作福才怪呢!说不定还会反咬你一口呢!

  到那个时候,你再想找回自己的尃严,你再想和对方讲道理,那可就难喽!



  另*

  楼主,麻烦你能不能正确地运用代表男性的“他”和代表女性的“她”?

  就是因为这两个字,我有几分钟甊至分辨不清楼主的性别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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